红安县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办事程序
一、凡是需要上网公开的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予以公开。
二、凡属变更、更新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信息,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予以变更或更新。
三、对于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信息,由县编办提出申请,报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