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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编委成员集中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
日前,红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专题学习机构编制工作法规政策和纪律。学习材料为省编办汇编成册的《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文件选编》,编委成员人手一份。
学习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中央编办、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办发[2005]37号);《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意见》(鄂办发[2005]3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办发[2006]48号)等当前急需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和日常制度。
县长、县编委主任熊良霄同志强调三点:一是要求大家深刻领会《条例》、《规定》、《通知》和省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三个法规性文件的宣传工作,保证《条例》确立的规范落到实处;二是要求编制和监察部门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运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地督查、检查,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把关、协调和监督作用,对违反《条例》和《规定》的行为,编制、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和监察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共同维护《条例》和《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条例》和《规定》的重要意义,依法管理好机构编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规定和落实机构编制“三个一”审批制度,合理地使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地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好服务。
通过学习,县编委成员了解了机构编制工作形势,掌握了机构编制政策,提高了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红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对机构编制的日常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