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黄冈市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冈市黄州区人事局
黄冈市黄州区财政局 黄冈市黄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黄州组〔2008〕2号
关于建立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
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和人民团体: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异动情况,有效地解决其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在全区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月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报的主要内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来源、单位定编数、是否有空缺编制、财政供养人员总数、上月末实有人数(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本月末实有人数(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减数,新增和减少人员情况(详见附表)。
二、报送方式:按照月报内容,各单位政工人事科(股)在每个月末,将本月本单位人员、编制异动情况的有关数据进行汇总,由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用表格的方式上报区编办。其中填报表格从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编制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单位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另附表说明。
三、报送时间:每月1日(遇假顺延)。
四、汇总审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每月1日将本部门上月按干部管理权限调配以及人员新增和减少情况汇总后提供给编制部门,以便审核;编制部门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情况,负责审核和汇总各单位报表;财政部门负责根据编制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审核和调整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和其他经费的增减。
五、纪律要求:全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月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要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单位人员变动情况,不得迟报、不报,杜绝瞒报、漏报。组织、人事、财政、编制部门将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月报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的报送情况,并将其列为组织人事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故意隐瞒不报、冒领财政资金的“吃空饷”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组织、人事、财政、编制部门要互相协作,加强沟通,认真审核,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月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 州 区 人 事 局
黄 州 区 财 政 局 黄州区编委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机关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 月报制度 通知
黄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减少人员花名册(表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