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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昨日召开会议(2月18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各项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对贪污挪用的,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要从重从严处理。
截至2月14日,我省共筹措抗灾救灾资金10.8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付4.83亿元,省级财政安排2.24亿元,各市州、县市财政安排3.74亿元。
省财政厅指出,各地要确保救灾救济款物及时、准确发放到灾民手中,重点向重灾区和重灾户发放。不得平均分配、截留挪用、有偿使用、用作减灾救灾工作经费、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一经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就下一步抗灾救灾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说,我省已进入灾后重建恢复生产阶段,抗灾救灾工作与财政部门直接相关。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民政、农业等部门合作,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的组织管理。(湖北日报 廖志慧 刘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