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按照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和荆州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要求,全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事业法人登记管理,着力推进队伍自身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快形成有利于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机制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一、宣传贯彻机构编制政策法规
1、大力宣传、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湖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鄂办发[2006]48号)等一系列机构编制政策法规。
2、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
二、规范机构编制政务公开
3、规范基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方便查阅。切实加强一网(由省下发软件的松滋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三库(由中央编办下发软件的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数据库和地方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库以及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软件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纸质档案和电子台帐,提高管理水平,方便公众查询。
4、规范信息录入,做到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机构和人员信息未录全的,要及时补充;机构和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人员异动的,在审批编制的同时,要及时更新。
5、规范网站建设,做到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加强网站建设,建立工作平台,综合运用机构编制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
三、调整机构编制方案
6、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机构设置。对无职能、无发展前景的空壳事业单位,要予以撤销;对任务不足、职能相近、条块分割、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要予以合并;对以生产经营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转制为企业或社会中介组织。要通过撤销、合并、转制,精简机构、编制和人员。
7、调整与机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编制数额。总的原则是坚持人员编制总量控制、个别调整,重新核定与机构职责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数额。职能削弱的机构,人员编制数额要适当减少;职能增强的机构,人员编制数额应适当增加。
8、调整与机构职能性质不相适应的经费形式。根据事业单位职能和性质的变化,按照全额拨款、差额补贴、经费自理的分类要求,在重新界定机构职能和性质的基础上,核定原来定性不够准确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
四、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9、严格控制新增人员。严格执行编制审批程序、管理权限和“五不准”等一系列规定,把住进人关口,严格控制增加财政供养人员。
10、严格实行编制实名管理。凡按规定批准设立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定编定员,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
11、严格人员异动管理。坚持以编制为龙头,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的综合约束机制。
12、严格控制新增机构和机构升格。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管理权限和总量控制等一系列规定,严格控制新增机构、扩大编制和机构升格。
13、严格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和督办整改。
五、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14、依法开展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15、依法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06年度检验工作。
16、依法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六、加强机构编制队伍建设
17、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管理机构编制的业务能力。要学习外地、借鉴他人的先进工作经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要勤于思考,把握机构编制发展变化的规律,努力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18、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思路、新办法。
19、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机构编制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
20、加强联系沟通,整体联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上下左右之间的联系,加强与各乡镇、市直各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00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 机构编制 2007年 工作要点
主送:各乡镇,市直各部门。
抄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荆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四大家
领导。
中共松滋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