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文章来源: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1-12-14 16:57:32  点击:
 

洪湖市机构编制概况介绍

 

2001年以来,洪湖市以改革统揽全局,积极探索,分类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2001年实施了乡镇党政机构改革,2002年进行了市直党政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2004年全面推进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2004年、2005年进行了市级部分机构改革和国有农场(管理区)机构改革,2010年进行了市政府机构改革。通过改革,有效地转变了政府职能,精简了机构编制,降低了行政成本,减轻了群众和财政负担,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全市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概况

截止201112月,全市共设置机构430个,其中市直党政群机构(含政法)50个(含使用市直行政编制的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和使用政法行政编制的森林公安局),乡镇党政机构18(含使用乡镇行政编制的洪湖经济开发区个),市直属事业机构(含管理区)14个,乡镇事业机构17个,市直部门所属事业机构331个(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3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83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55个)。共核定编制15805名,其中市直机关行政编制1453名,乡镇机关(含开发区)行政编制683名(省下达690名,实际分配683名),市直属机构事业编制296名,乡镇事业编制288名,部门所属事业编制13085名(含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204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76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119名),共有在职人员15813人,其中市直机关在职1587人,乡镇机关在职708人,市直属事业单位在职357人,乡镇事业单位在职284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职12877人(含全额拨款事业在职8102人,差额拨款事业在职3745人,自收自支事业在职1030人)。全市财政供养14270人(不含差额拨款单位中实际实行项目补贴单位513人)。按去年底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数95.13万计算,我市财政供养系数达1.50%

(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情况

洪湖市作为全省7个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市之一,自20047月以来,认真贯彻鄂发[2003]17号文件精神,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强力推进,全面完成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一是规范设置乡镇机构,建立精简效能机制。全市乡镇一级设立党委、人大、政府机构,不再设立政协机构。乡镇机关只内设了3个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直属事业单位只设立一个乡镇财政所。全市17个乡镇内设机构由85个减为51个,减少40%。二是精简乡镇领导职数,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改革后,乡镇班子成员全部实行交叉任职,即党委书记原则上兼任乡镇长,设党委副书记2-3名,兼任副镇长的党委委员2名,兼任人武部长等职务的党委委员2-3名。全市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由改革前的303人精简为148人,减少51%。三是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建立刚性管理机制。乡镇机关严格按一、二、三类乡镇行政编制为45人、40人、35人定编标准,共核定行政编制698人,实配662人,空编36人。乡镇机关分流123人,减少15.7%。乡镇财政所按乡平17人的定编标准,核定事业编制288人,实际上岗287人,分流394人,减少58%。其他延伸派驻机构也严格实行了编制管理。四是事业单位整体转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次改革中,乡镇除中小学、卫生院、财政所以及派驻延伸的国土所、交管站、血防预防人员、畜牧预防人员、林业员外,其他事业单位共236家,全部转制为企业或中介服务组织,退出机构编制管理序列。转制单位的2697人全部置换了身份,其中1800多人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对乡镇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包括机关工勤、农技推广、畜禽防疫、水利、计生、城建等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方式,确定项目,核定标的,实行定项委托或公共招标,签定协议,达标结帐,初步实现了“以钱养事”。

(二)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情况

20023月,市委、市政府对市级党政机构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用1个月时间,顺利完成了市直机关改革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改革,市直党政群机构由改革前的55家减少为48家,纯减7家,精简比例为13%;市直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由改革前383个减少为333个,纯减50个,精简比例为13%;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由改革前核定的765名减少为571名,纯减194名,精简比例为25%。另外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4家单位共使用的547名政法专用编制实行单列管理。市直党政群机关在编人员比改革前减少244人,精简比例为26%

2004年、2005年,根据上级精神,我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构体制。一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在市财政局加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对本市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二是完善地区经济调节体系,将市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局,不再保留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组建市经济局,挂中小企业发展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经济贸易局和市乡镇企业局;组建市商务局,不再保留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市贸易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原市经贸局管理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四是整合职能,将市血防办公室整体并入市卫生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

20103月,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鄂发[2009]13号)、《中共荆州市委办公室、荆州市人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了市级政府机构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通过改革,一是精干了机构设置。改革后,我市政府机构32个,其中政府工作部门24个,政府部门管理机构2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6个。政府机构个数比改革前减少8个。在改革中,组建了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将市环保局、安监局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二是理顺了工作职责。32个政府部门共核定主要职责430项,取消、下放、划出职责27项,新增划入职责46项,强化部门责任60项。建立健全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三是优化了人员编制。32个政府部门共核定人员编制1061名。其中,市直行政编制382名,政法行政编制590名。事业编制89名。人员编制总数比改革前减少75名。上一轮市直机构改革的政府各部门工勤编制全部取消,重新核定32个政府部门工勤岗位30个。四是规范了领导职数。班子职数配置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室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职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办发[2005]37号)精神执行,32个政府部门共核定领导职数186名。其中,正职37名,副职84名,其他职数65名。领导职数比改革前减少32名。

(三)国有农场(管理区)机构改革情况

2004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和荆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大同湖、大沙湖和小港农场移交洪湖市管理,并进行了社会职能的剥离,中小学教育和公安机构由市直部门直接管理。

2005年,进行了农场机构改革:

一是规范农场机构设置,机关人员定编定岗。按改革要求,三个农场机关只设置了“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三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33个精减为9个,减幅为72%。农场党委班子实现交叉任职,机关中层干部实行竞编竞岗,“三办”配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干事和办事员实行了一专多能。农场领导干部职数由过去27名减为20名,精减26%;农场机关在编在岗人员由193名减为80名,精减113名,精减58%,其中分流工勤人员18名,办理退休和提前退休9名,内部退养77名,参加延伸派驻事业机构竞争上岗14名,充实教师队伍2名,到服务中心上岗14名,竞岗分流拿基本生活费19名。按改革要求彻底清退了农场机关非在编人员14名。

二是财政所、财政局合并精减。农场财政所和财政局人员通过竞争上岗,由改革前的51名精减为23名,减少28名,精减55%,其中转岗到服务中心9名,内部退养5名,竞争分流拿基本生活费13名,解除关系1名。

三是规范设置延伸派驻机构。按上级有关要求,在改革中必须实现定编定岗的农场国土、司法、林业、动物防疫、血防等五个延伸派驻机构,上岗13名、5名、5名、8名、11名,比改革前的62名减少20名,精减32%

四是“七站八所”等事业单位实行重组。农场52个事业性机构(除财政所外),已基本完成整体转制工作。一是实行机构整合,规范农场公益性服务组织设置。根据实际,各农场对工作职能相近的单位进行整合,统一组建5个服务中心,承担公益性服务工作。其他单位转为自主经营服务的企业。二是服务中心人员实行定岗招聘制,中心根据服务事项,重新确定服务人员,并通过了竞争上岗。三是农场正在草拟公益性服务合同,已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

    五是生产大队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根据改革要求,生产大队管理人员按不超过5名配备全部实行了聘用制,聘用人员120名,比原来的240名精减50%。在聘用人员中,配总支书记兼大队长1名,副书记、副大队长各1名。三个农场156个生产小组都已聘用了1名管理人员。

二、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机构编制概况

(一)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范围

1、全市党政群机关;

2、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全市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4、全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内容

1、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工勤编制和其它各项编制核定总额和分类情况。

2、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名称、批准机关及文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机构级别、机构类别、机构性质、经费形式、主管部门、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核定的分类情况、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和实配人数等情况。

3、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在职不在编)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参加工作时间、文化程度、进现单位时间、进入渠道、在编状态、编制证号等。

(三)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情况

这次网上全面公开各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全市68个行政机关全部按编制实名制要求在网上公开。14个直属事业机构、17个乡镇财经所、272个部门所属事业机构(不含14个有编无人的单位)按编制实名制上网,占事业机构(不含14个有编无人的单位)总数的85.8%。公开的机构编制数据截至201112月(详见附表)。

 

 

 

洪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1215

 

    附:机构编制总体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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