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6-08-02 09:32:31  点击:
 

    (一)财政票据购领、核销程序

    1、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市罚没收入管理站、乡镇财政所持《收费许可证》和申请书购领。
    2、市财政局综合科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审核,明确其资质的主体。
    3、对审核通过的单位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购票单位填报《洪湖市财政票据购领缴销审批表》。
    4、对审批表进行审批,并按审批数发放财政票据。
    5、凭《财政票据购领证》和财政票据“核销联”及作废票据,按《审批表》核销已用或作废的财政票据。

    (二)年检程序

    每年年初由市财政局、物价局联合成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检工作小组,联合下发年检文件,对全市所有具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发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年检。

    (三)收费项目审批程序

    1、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按政策规定需要立项的,由执收单位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市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并上报荆州市财政局。
    2、需要调整收费标准的,由执收单位向市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政策依据和书面申请,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报荆州市物价局、省财政局审批。
    3、对授权审批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文件。

    (四)彩票申办程序

    (1)电脑销售型彩票
    县市体育民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统一规定向上申请彩票销票点,批准后联网按有关规定销售彩票。
    (2)即开型彩票
    1、县市体育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向财政部门写出书面申请。
    2、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复并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审批意见转体育和民政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

    (五)公益金使用程序

    体育民政主管部门根据前三年公益金返还实际情况结合当年实际和国家有关规定,年初将当年公益金收入预算数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计划,上报市财政局综合科审批,审批通过后按预算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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