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备案)登记申请书》及其它表格。
2、填写表格。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
1、查验申请注销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对登记事项的注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面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
对受理的注销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
对经审查的注销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以核准的决定。
五、收缴证书和印章
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及印章,并通知开户银行和有关部门。
六、公告
公告注销的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