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和有关资料。
2、填写所领表格的复印件。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
1、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方案等方面进行初审。
3、合格的,由申请单位填写正式表格、加盖举办单位印章,正式报送后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以核准的决定。
五、发证
1、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缴纳有关费用。
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