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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工作流程


 
 

一、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和有关资料。

2、填写所领表格的复印件。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

1、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方案等方面进行初审。

3、合格的,由申请单位填写正式表格、加盖举办单位印章,正式报送后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以核准的决定。

五、发证

1、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缴纳有关费用。

六、公告

公告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和核准登记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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