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编办[2007]15号
中共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县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了规范全县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工作,根据《湖北省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鄂财编发[2007]2号)、《中共公安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办发[2006]1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内容
1、单位主要职责变化情况;
2、机构编制变化情况;
3、人员异动及增减和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情况;
4、其他需要更新、更正和公开的内容。
二、更新的程序和依据
1、单位主要职责发生变化的,以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相关文件为依据;
2、机构编制发生变化的,以县编委或县编办文件为依据;
3、县委管理的干部异动、新接收选调生和军转干部及其家属安置,以组织人事部门文件为依据;
4、跨系统一般工作人员异动、公开招聘人员及从县外调进人员,以县编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文件为依据;
5、本系统逆向调动人员,以县编委和组织部门文件、县编委和主管部门文件为依据;
6、本系统顺向调动人员及编内平行调动人员,以组织部门、主管部门文件为依据;
7、退休、辞职、辞退、开除、转制分流、调出县外等减少人员,以县相关职能部门文件为依据。
三、更新时间
1、单位主要职责、机构编制变化和人员异动情况应在30个工作日内更新和公开;
2、对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的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3、重要事项要及时更新和公开。
四、更新步骤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如单位主要职责、机构编制发生变化和人员出现增减及异动,请将变动情况及依据(复印件)于次月5日前报送县编委办公室,重要情况应及时报送。县编委办公室将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录入、上传更新和公开。
附:1、
公安县编制政务公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减信息呈报表(更新表1).xls
2、
公安县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变更修正呈报表 (更新表2).xls
中共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