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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公编办[2007]15

 

 

中共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县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了规范全县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工作,根据《湖北省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鄂财编发[2007]2)、《中共公安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办发[2006]15),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内容

1、单位主要职责变化情况;

2、机构编制变化情况;

3、人员异动及增减和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情况;

4、其他需要更新、更正和公开的内容。

二、更新的程序和依据

1、单位主要职责发生变化的,以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相关文件为依据;

2、机构编制发生变化的,以县编委或县编办文件为依据;

3、县委管理的干部异动、新接收选调生和军转干部及其家属安置,以组织人事部门文件为依据;

4、跨系统一般工作人员异动、公开招聘人员及从县外调进人员,以县编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文件为依据;

5、本系统逆向调动人员,以县编委和组织部门文件、县编委和主管部门文件为依据;

6、本系统顺向调动人员及编内平行调动人员,以组织部门、主管部门文件为依据;

7、退休、辞职、辞退、开除、转制分流、调出县外等减少人员,以县相关职能部门文件为依据。

三、更新时间

1、单位主要职责、机构编制变化和人员异动情况应在30个工作日内更新和公开;

2、对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的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3、重要事项要及时更新和公开。

四、更新步骤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如单位主要职责、机构编制发生变化和人员出现增减及异动,请将变动情况及依据(复印件)于次月5日前报送县编委办公室,重要情况应及时报送。县编委办公室将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录入、上传更新和公开。

附:1公安县编制政务公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减信息呈报表(更新表1).xls

        2公安县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变更修正呈报表 (更新表2).xls 

 

 

中共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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