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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编制2007年度财政预算提供财政供养人员依据,根据县政府意见,由编制部门提供各行政事业单位实有人数。结合编制政务公开,特提出如下统计方案。
一、统计范围及对象
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都要统计,在2006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已经撤销、转制的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再纳入统计范围。
二、统计方法
1、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的确定。以编制政务公开为基础,加上编制政务公开以来的人员增减及异动情况来确定,并填报《公安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登记表》。
2、离退休人员的确定。以2005年底离退休人数及花名册为依据,加上2006年离退休人员的增减情况来确定,并填报《公安县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离退休人员花名册》。
三、具体要求
1、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及新增加的离岗退养人员的统计截止2006年10月31日。其中进入社保的离退休人员,主管部门应到社保部门进行核对。
2、《公安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登记表》、《公安县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离退休人员花名册》均按编办发放的样表格式,用A4纸打印成正式表格后呈报。其中行政机关报编办行政编制科审核、事业单位报编办事业编制科审核。
3、态度要认真、数据要准确、资料要全面、时间要保证,在11月10日前完成。
4、本次摸底统计作为2006年度机构编制年报依据。
公安县编委办公室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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