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编委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办公室在编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荆区发[1999]7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机构编制事宜。
二、办公室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重大事项由办公室集体讨论决定。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其他人员按照科室职责和分工做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情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请示,事后要做汇报。中心工作和突击性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又要搞好配合协调。工作一月一安排,每周碰头促进度,半年作出小结,年终评比总结。
三、管好用好印章。凡需使用办公室印章发出的文字材料和报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需使用编委会印章发出的文字材料,必须经编委会主任审核签字。
四、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按机构编制申报审批程序办理手续,无申报表(报告)或申报手续不全的不予研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有关规定审批,编委会审批的事项由编委主任签字,办公室审批的事项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凡需开具人员编制通知单,建立或转移人员编制卡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
五、严格文书档案办理程序。做好来文、发文登记和文件传阅处理工作。凡属公文都应先由文档人员登记,再按办文程序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由具体责任人落实,其他人员不得自作主张或截留、藏匿文件。严格履行拟文、核稿、签发手续和程序,发送文件要及时。形成的文字材料和数据要存档,按照《挡案法》和有关要求,做好档案的归档、整理、查阅、保管工作。
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照保密法规的要求管好三密文件。涉及编委会开会时间、议题、领导意见、部门报告、办公室意见和建议等议决机构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未形成会议纪要和文件之前的事项,不得向外透露传播。
七、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和上下业务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来访者要态度热情,讲清政策,讲明原委,做好疏导工作,给来信来访者真诚的答复。对上级的指示精神,基层反映的情况,兄弟部门的要求应及时汇报、传达,并作出处理意见。
八、严格作息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旷工。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因病因事半天以上的向分管机关的领导请假,二天以上的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外出联系工作需向分管领导讲明去处和内容,工作结束后需汇报工作情况。上班应集中精力,安排的工作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