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程序
根据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决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注册登记分为日常登记和定期登记两种。
一、日常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证明,到属地的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省内调转工作,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在90日内持调入单位的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
持证人员跨省调转工作,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者,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发证机构办理调出转档手续,并在办理手续后90日内,到调入单位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注册登记。
无工作单位的原则上不办理调转,学生毕业回原籍凭毕业证办理调转。
二、定期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登记时主要检查和督促持证人员是否按要求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和内容,了解持证人员奖罚情况、在岗情况等。
持证人员定期登记应根据会计管理机构的规定,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明,到单位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
持证人员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需要变更的,应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发证机构办理档案信息变更手续。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