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沙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通知


 

各乡镇,岑河原种场,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沙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设立沙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合管办)。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方针、政策,结合沙市区实际拟定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

(二)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确认;

(三)依照有关规定对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的机构实行监管,负责对全区参合对象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四)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卡的核发;

(五)负责调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发生的争议、纠纷;

(六)协助有关部门筹集和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编制合作医疗基金的预、决算方案;

(七)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提供咨询服务;

(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评价、上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区合管办为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相当副科级别,内设综合科、业务稽查科、资金管理科,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0名(含工勤编制1名)。核定区合管办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由区卫生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1名;中层职数3名。

区合管办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后运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合管办   机构编制    通知

荆州市沙市区编委办公室          2008222日印发

                                      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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