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社会保障资金的拨付程序


 
1.社会保险基金的拨付程序
 
     从国库拨入财政专户。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将社会保险费缴金库后,由国库科开具五联式《预算拨款凭证》将社会保险基金从金库转入在支付中心开设的“沙市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第一联由人民银行留存;第二联交收款银行;第三联社保科作记账凭证;第四联由国库科作记账凭证;第五联由国库科备查。社保科定期与国库科及社保管理信息中心对账后,将基金收入分险种录入。
从财政专户拨入各经办机构支出户。社保科每月根据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基金支出计划表,由各社保经办机构填列四联式《沙市区社会保障资金用款申请书》,经领导审批签字后,将社保基金转入各经办机构在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支出户中,第一联由申请单位留底;第二联审核意见由社保科留存;第三联由收付局作记账凭证;第四联由收付局作已拨款依据交用款单位作记账凭证。
 
2.社保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含地方财政补助、上级补助及中央转移支付)
 
     专项资金拨付时,根据各社保经办机构填列四联式《沙市区社会保障资金用款申请书》,经领导审批签字后,将社保基金转入各经办机构在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支出户中,第一联由申请单位留底;第二联审核意见由社保科留存;第三联由收付局作记账凭证;第四联由收付局作已拨款依据交用款单位作记账凭证。
 
3.社保基金的对账程序
 
     社保科与国库科及社保管理信息中心对账后,于每月10日向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一式两联《社保资金对账单》。将各项基金上月的基本基金收入、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财政补助及上级补助的收支余核对无误后,由各经办机构的财务负责人在第二联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每月15日交社保科备查。
 
联系电话:0716-4315130 e-mail:sszwgk@163.com
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