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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评分表(2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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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扣分事由 |
| 编制政务信息全面、及时 |
2分 |
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缺1项扣1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扣1分;不符合保密规定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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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州、县(市、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
3分 |
1、总体情况中应有文字说明和相关表格,如实反映各类机构总数、各类编制总数、各类人员总数等情况;所反映的行政编制数应与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数相同,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应与上年年报数据大体相同,实际情况与公开情况有较大出入的应说明理由。2、各项数据对应关系要准确,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地机构编制及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公开情况。3、机构编制总体情况应放在编制信息内“编制概况”栏目下。文字说明和表格缺一项扣0.5分;机构编制总体情况未放在编制信息内“编制概况”栏目下,扣0.5分;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出现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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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主要职责填写具体 |
1分 |
确无核定的要说明理由,空缺又不说明理由的,一个单位扣0.5分;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一个单位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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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内容完整、填写规范 |
3分 |
必须填写的项目:1、行政单位包括:机构名称、机构级别、机构类别、批准文号、机构性质、系统类别、编制数、实有人数、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2、事业单位包括:单位名称、机构规格、批准文号、法人证书号、主管部门、系统类别、经费形式、机构属性、编制数、实有人数、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表内及与内设机构基本情况表、单位在职人员情况表存在对应关系的,各项数据要对应准确。个别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填写的,应在备注栏说明。凡出现必填内容空缺,又无备注说明的每处扣0.2分;内容填写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每处扣0.1分,一个单位本表最多扣0.5分,共扣完3分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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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内设机构基本情况填写准确、规范 |
1分 |
所填写的内设机构须是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定的。其个数应与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表中批准内设机构数填写的个数相同。必须填写的项目包括:批准文号、机构名称、机构级别、领导人数、其他工作人员数。个别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填写的应在备注栏说明。凡出现必填内容空缺,又无备注说明的每处扣0.1分,一个单位本表最多扣0.5分;内容填写不准确、不规范,每处扣0.1分,一个单位本表最多扣0.5分。共扣完1分为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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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在职人员情况填写真实、规范、准确、完整 |
4分 |
必须填写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现任职务(岗位)、进入时间、进入渠道、所占编制类别、在编状况。实行编制卡证管理的地方应填写编制卡证号。个别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填写的,应在备注栏说明。在职在编人员数不得超过编制数,所占编制类别中的各项编制使用数不得大于各类编制核定数,在编状况为未定编到人的,不得填写所占编制类别。凡出现必填内容空缺,又无备注说明的每人扣0.2分;内容填写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每人扣0.1分,一个单位本表最多扣0.5分,共扣完4分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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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落实实名制情况 |
8分 |
行政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按编制管理实名制要求网上公开达到100%,行政编制使用数不得大于编制核定数。以100%为基数,每减少1%扣0.5分,直到扣完8分为止;行政编制使用数大于编制核定数的,按未落实实名制处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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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推行编制管理实名制情况 |
5分 |
要求网上公开达到70%以上,以70%为基数,每减少1%扣0.2分,直到扣完5分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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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分 |
27分 |
27 |
复核分:27 |
| 备注:1、机构编制总体情况部分和落实实名制评分标准,按考核验收办法补充《通知》要求执行;2、财政供养系数达标情况今年暂不考核,其分值1分加入机构编制总体情况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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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0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