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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监发[2011]4号、应城市政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定于2011年4至8月对应城市土地整理中心、应城市卫生监督局、应城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应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总站等四个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一、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
二、强化对积极财政政策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能源交通、节能环保行业的监督检查,关注财政投资的经济效益,确保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三、结合财政管理和改革的需要,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以及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热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上述单位或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服务电话:0712-3226054。
应城市财政局
201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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