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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2006]38号《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电[2007]2号《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邀请招标方式对应城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在应城市行政辖区内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项目概况如下:
第一部分:农村土地调查
主要内容:以1:10000比例尺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全野外实地调查应城市1095.38平方公里范围内每块土地的权属、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的土地分布和利用现状;调查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
第二部分:城镇土地调查
主要内容:以1:500大比例尺为基础。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重点对应城市城市建成区(含东马坊、长江埠和汤池)采取全野外、全覆盖的调查方法,查清面积约22.84平方公里(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范围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
第三部分:基本农田调查
主要内容:在农村土地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资料,调查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并在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层。
第四部分: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
主要内容:建立互联共享覆盖全市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并与国家土地调查数据库相连接。
二、投标方资质、人员及其他技术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甲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并经湖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名册(鄂土调办发[2007]13号);
3、近两年中独立承担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500平方公里以上和城镇地籍调查10平方公里以上,以及独立承担过城镇地籍、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等数据库建设工作;
4、具有ISO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5、具有各类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6、技术人员经湖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专业队伍中应有不少于30%以上技术人员通过培训;且具备在6个月内完成本市工作任务的作业和技术力量;
7、有专业办公场地,配备有满足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应硬件设备(计算机、绘图仪、扫描仪等);
三、竞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8 年 3 月 24 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2:30-5:30,到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投标截止期限 2008年3月28日 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不予接受;开标地点: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凡在我中心没有投标保证金的(原交保证金不足10万元的需补足10万元)此次投标须附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08年3月27日下午5:00时之前款到应城市财会集中核算中心帐户为准。开户名称:应城市财会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应城市信用联社 帐号:200200643110012
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以供审查(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以备存档):
①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测绘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⑤相关业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⑥在湖北省从事过同类项目的有效合同文本;
⑦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此次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工程招标不接受电话、口头投标,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联系人:孙文涛
联系电话:0712-3245471 13886383766
邮政编码: 4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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