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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标题 关于成立(调整)云梦县××××××的请示 二、主送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县编委”) 三、 正文 1、拟设置(调整)机构的依据和理由,包括国家有关法规、上级文件、工作实际等内容。 2、拟设置(调整)机构的名称(全称)、级别(如股级、副科、正科等)、性质(如行政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和业务关系等。 3、拟设置(调整)机构的人员编制数(含人员来源渠道)和领导职数(含科级和股级)。 4、拟设机构的经费来源形式(如财政全额预算、差额预算或自收自支等)。 5、拟设置(调整)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能及职责(分条款表述)。 四、落款 1、申报单位名称(加盖镇、处、区或县直部办委局行政公章)。 2、申报日期。 3、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有关附件(供研究时参考所用) 1、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党委、政府和编委的正式文件等。 2、省、市和周边县市区编委相关的机构编制文件。 六、有关要求与说明 1、主管部门应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县编委办公室报送请示。 2、县编办收到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后,将派员进行调查了解和审核,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拿出拟办意见,列入会议议题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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