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请示的行文要点


 

一、 标题
关于成立(调整)云梦县××××××的请示
    二、主送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县编委
    三、 正文
    1、拟设置(调整)机构的依据和理由,包括国家有关法规、上级文件、工作实际等内容。
    2、拟设置(调整)机构的名称(全称)、级别(如股级、副科、正科等)、性质(如行政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和业务关系等。
    3、拟设置(调整)机构的人员编制数(含人员来源渠道)和领导职数(含科级和股级)。
    4、拟设机构的经费来源形式(如财政全额预算、差额预算或自收自支等)。
    5、拟设置(调整)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能及职责(分条款表述)。
    四、落款
    1、申报单位名称(加盖镇、处、区或县直部办委局行政公章)。
    2、申报日期。
    3、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有关附件(供研究时参考所用)
    1、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党委、政府和编委的正式文件等。
    2、省、市和周边县市区编委相关的机构编制文件。
    六、有关要求与说明
    1、主管部门应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县编委办公室报送请示。
    2、县编办收到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后,将派员进行调查了解和审核,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拿出拟办意见,列入会议议题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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