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事项


 
大悟县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事项
 
     部门和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设立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帐户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县财政部门审批后开设,该帐户只能发生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款项,不得发生预算外资金支出款项。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银行申请开设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帐户。
  经批准设立收入汇缴专用帐户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将预算外资金收入按规定时间足额缴入财政专户。逾期或者未足额缴入的,由县财政部门通知银行从部门和单位收入汇缴专用帐户中直接划转财政专户。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坐支、挪用预算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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