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方式


 
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方式
悟政发[2002]26号件
1、“一个账户”:即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单一基本账户,在此账户下,核算中心为各纳入单位设立内部分户账。
2、“二个取消”:即取消各单位银行账户,取消各单位会计和出纳。单位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到核算中心办理报账等事项。
3、“三制管理”:一是在会计委派方式上实行代理制。各纳入单位与核算中心签订委托书,委托核算中心代理会计核算。二是在核算方式上实行集中制。纳入单位经费的拨入、付出及代收代付等会计业务,由单位报账员到核算中心集中办理;核算中心审核各单位原始凭证,为各单位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按月为纳入单位提供会计报表;纳入单位档案全部集中到中心统一保管。三是在资金管理上实行分离制。将预算经费中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实行分离管理。人员经费优先保证,工资实行银行代发,直达个人账户;公用经费根据业务性质、工作量大小核定,大宗支出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直达供应商;专项经费和基本建设按专项业务或工程进度同步拨付。
4、“四个不变”:即单位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主体责任不变、资金筹措渠道不变、债权债务不变。
5、“五项制度”:一是支出审批制度。纳入单位报账的所有单据都必须有单位印章、主管领导人签字(印章和签字要与预留印鉴一致)。二是凭证审核制度。纳入单位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经过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才能报账。三是建立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各单位现金流量核算一定额度的备用金,实行限额范围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和超范围使用现金。四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五是建立核算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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