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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依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和《孝南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分月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
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分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对于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以收定支的部分除外),单位不必申报,由区国库支付中心按照均衡原则安排用款计划。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的申报有纸制凭证申报和网络申报两种方法,基本流程是:基层预算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批复→财政部门审核。
实行网络申报的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录入拟申报计划的内容,系统自动向其他环节传递,单位可以随时查询该计划的受理及批复情况。实行纸制凭证申报的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填制《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表》逐级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局业务科室审核,单位可于月底到代理银行回单柜中领取计划回单。
分月用款计划的编制,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部分,单位在编报用款计划需区分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直接支付是将财政资金直接转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只可以办理转账业务,不可以办理提现业务;而授权支付是直接支付的补充,用于单位的零星提现和转账业务。所以单位在编制用款计划时,可以把单位的提现和一些零星转账业务的计划数填报在授权支付,而把一般转账业务的计划数填报在直接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