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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减和增加财政专项资金政务公开项目的请示


 

孝南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

孝南财编办[2007]4号

 

孝南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核减和增加财政专项资金政务公开项目的请示

 

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鄂财编发[2007]2号)及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终考核的通知》(鄂财编办发[2007]13号)的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我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与核实。

《关于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终考核的通知》文件规定,年终考核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网上公开的资金〈截止1031日〉目录共43项,经清理核实,我区应纳入年终考核的上网资金共29项,不应纳入考核范围的资金核减有14项,另结合我区实际增加20项财政专项资金,其具体项目及原因是:

没有该项目资金核减14项:1、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2、扶持烟叶生产补助资金,3、扶贫专项资金—插花贫困乡,4、扶贫专项资金—发展资金,5、扶贫专项资金—发展资金—劳动力培训,6、扶贫专项资金—发展资金—老区建设,7、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贷款贴息,8、耕地占补联合开发复垦资金,9、老区建设资金,10、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1、省定重点贫困村补助资金,12、四湖流域治理资金,13、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资金,14、环保项目建设资金。

增加20项财政专项资金:1、艾滋病防治费, 2、社会救助资金,3、退伍士兵安置保障资金,4、农村中小学免费教科书、补寄宿资金5、血防资金,6、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7、福星工程,8、百镇千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9、粮食风险基金,10、仓库维修资金,11、河道防汛资金,12、粮食主产区推广资金,1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1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小水电补助,15、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6、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7、取消农业税及除烟叶特产税转移支付资金,18、公检法司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19、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20、农村适龄青年婚前体检资金。

特请示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我区财政专项资金政务公开工作时,对以上14项财政专项资金予以剔除。对以上新增20项财政专项资金予以告知。

妥否,请批示!

 

00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  核减和增加项目  请示                 

孝南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20071130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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