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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精简人员编制、改进政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立起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1、1982年―1986年
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为了精兵简政,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行干部年轻化。国务院工作机构由100个裁并为60个左右,各部委的正副职配备3—5人,部委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从64岁减到60岁。国务院各部门机关人员由5.1万人减为3.8万人。
湖北省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编制,省级党政群机关编制总额为4900人,其中省级政府机构62个;公、检、法、司系统的编制实行单列管理;市州一级积极试行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乡镇一级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建立乡人民政府。
2、1988年
198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并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的重要观点。由于后来一系列复杂的政治经济原因,原定于1989年开展的地方机构改革暂缓进行。国务院在调整和减少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比如,撤销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组建新的国家计委。撤销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组建能源部等等。湖北省相应撤销了建材、纺织等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并转为经济实体。
3、1993年―1997年
1993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同年,全国自上而下进行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
湖北省1995年全面启动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编制,全省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减少9.3万人,精简36%,其中省级机关行政编制精简17%;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和监督执法等职能,把一轻、二轻等专业经济部门(总公司)转为经济实体,推动政企分开;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和市、区、乡三级管理权限,建立起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4、1998年―2001年
1998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日益突出。1998年起,我国组织实施了改革开放以来涉及面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
2000年,湖北省启动了省级机构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撤销了政府工作机构中的工业、商业、物资等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和各种行政性公司,政企分开迈出重要步伐; 机构个数和人员编制大幅精简,省政府机构由55个减少到41个;市州政府机构由平均45个减少到35个左右;县(市)政府机构由平均30个减少到25个左右;通过这次机构改革,共精简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4.6万名;省级政府部门行政编制平均精简48%。
5、2003年
2003年,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我国开始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这次改革主要以整合机构和职能为主要手段,着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同年,湖北省及时启动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撤销原计委、体改办,组建发展改革委;撤销经贸委和企业工委,组建国资委和经委;撤销对外贸易合作厅,组建商务厅;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直属机构。市州也进行了相应的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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