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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编制准备阶段 (一)预算科职责: 1、在对以前年度预算收支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对下一年度预算进行初步预测;提出下一年度市直预算框架和支出重点,提交局党组审定。 2、起草年度预算编制方案、调整经费支出定额标准、修订部门预算表格;布置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对局内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进行相关培训。 (二)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职责: 1、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深入分析部门的基本情况,准确、细致地掌握部门的人员、资产等动态基础数据;建立分部门基本情况动态数据资料库,并按统一要求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2、指导和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配合预算科共同做好部门预算布置工作;组织分管部门参加预算编制培训。 3、根据以前年度支出执行情况和各部门动态资料,提出修改有关经费定额标准的建议。 4、按照综合预算要求,初步测算部门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办职责: 1、根据当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草拟下一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局领导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颁布。 2、修订政府采购预算表格。 3、负责组织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相关的培训。 4、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外局职责: 负责将各部门上一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整理,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的参考依据,同时布置下一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工作。 二、部门预算“一上”阶段 (一)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职责: 1、具体指导各部门按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要求编制“一上”预算,包括解释年度预算政策、指导预算表格填列等涉及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 2、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如实、准确填报有关基础数据,按时上报资料,并根据所掌握的分部门人员、资产等动态基本情况对部门“一上”预算有关基础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预算科职责: 1、统筹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出部门上报基础数据的具体内容,起草上报基础数据的通知。 2、负责对编制部门预算的有关政策依据进行审核。 (三)预外局职责: 对单位上报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进行审核,并抄送预算科和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 三、部门预算“一下”阶段 (一)预算科职责: 根据局党组审定的市直财政收支规模、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商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拟定部门预算控制数,报局党组审定后下达“一下”控制指标。 1、根据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审核确认的分部门基础数据,对实行定员定额管理的经费支出,按照已确定的定员定额标准,在市级财政对定员定额标准可能提供的保障程度内测算汇总分部门相关经费的“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 2、根据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和预外局提出的部门收入预算指标建议数,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测算汇总分部门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其他收入“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 3、将各部门预算指标控制数汇总平衡后报局党组审核,再报市政府审定,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 (二)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职责: 1、与预算科充分协商,对分管部门“一下”预算指标建议数提出审核意见。 2、在收到预算科通知5个工作日内,以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便函将年度分部门“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相关经费的定员定额标准、政府采购预算数下达到分管部门。 3、收集整理分管部门对“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的意见,及时反馈预算科。 (三)政府采购办职责: 根据各部门预算控制数,商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提出分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 四、部门预算“二上”阶段 (一) 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职责: 1、指导各部门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编制“二上”预算;并会同分管部门将各项“一下”预算指标细化分解到具体的预算单位。 2、督促分管部门汇总编制部门预算,按时上报。 3、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按照市政府颁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如实、准确地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4、对分管部门填报的“二上”预算进行审核,并根据“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对部门自行调整的预算事项进行更正。 5、对各部门要求调整“一下”预算指标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对其中确需调整的事项提出书面建议,交预算科汇总报局长。 (二)政府采购办职责: 组织对“二上”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并商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事项进行修改。 (三)预算科职责: 1、对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提交的部门预算文本进行审核修改。并对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建议调整的预算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批准后对预算指标进行调整。 2、汇总形成上报市人大审议的市直部门预算草案,报局党组审核。 3、将经局党组审核的市直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市政府审定。 4、对年度市直功能预算控制数和部门预算控制数进行核对,确保一致。 5、将经市政府审定的市直部门预算草案提请市人大审查。 五、部门预算“二下”阶段 (一)预算科职责: 1、根据市人大审查通过的市直预算,组织部门预算批复工作。 2、统一拟办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和预算批复表格。 (二) 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职责: 1、核对分管部门的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和批复表格,下发分管部门的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及表格。 2、督促分管部门按时、准确、足额批复下属单位预算,防止对下批复时层层截留预算指标,并将批复结果报市财政局预算科和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 3、督促分管部门按时、准确上报政府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办职责: 负责拟定下达市直部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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