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 祥 市 财 政 局
关于确定全市办公耗材定点协议供应商的
通 知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钟祥市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要求,经公开招标已确定全市政府采购办公耗材协议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
1、津华电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郭士华,单位地址:莫愁大道新17号,联系电话:4220405,综合优惠率8.76%。
2、蓝天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田启秀,单位地址:石城大道46号新世纪商城一楼,联系电话:4222211,综合优惠率:9%。
3、航空电脑开发中心
法人代表:常广道,单位地址:阳春大街5-2号,联系电话:4233444,综合优惠率:8%。
4、蓝星电脑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孙莲,单位地址:王府大道南端(康复中心斜对面),联系电话:4228048,综合优惠率9%。
5、慧仙科贸发展中心
法人代表:马世慧,单位地址:王府大道南端,联系电话:4224007,综合优惠率8%。
6、新时代文具批发部
法人代表:李玉敏,单位地址:码头街,联系电话:4224056,综合优惠率7.2%。
7、红枫电脑公司
法人代表:袁明红,单位地址:王府大道二中大门北100米处,联系电话:0724-6604428,综合优惠率8.2%。
二、执行时间及要求
1、常用办公耗材定点供应合同期为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
2、2006年5月1日以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人)需购置的各种常用办公耗材和乡镇采购人在当地不能采购的常用办公耗材,由其自行选择中标供应商购买。
3、采购人凭财政局采购科核发的“办公耗材专用采购证”按中标供应商优惠价格直接与供应商结算资金。
4、“专用采购证”第三联同常用办公耗材购置发票一并入账,否则视同违规采购。
5、定点供应商不执行优惠价格和质量及服务承诺的,采购人在非定点供应商采购的,市财政局将根据举报、检查、证实的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一:钟祥市政府采购招标确定常用办公耗材现行执行价格明细表。
附件二:《钟祥市政府采购办公耗材专用采购证》样表。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通知
抄送:津华电脑、蓝天电脑、航空电脑、蓝星电脑、慧仙电脑、新时代文具批发部、红枫电脑
钟祥市财政局办公室 二00六年五月十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