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东宝区财政专项资金上网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鄂财编办发[2008]5号通知精神,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已确认全省2008年应上网公开的65项财政专项资金和9项转移支付资金。目前涉及我区应公开部分在2007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两类共9项资金:(一)雪灾救灾资金6项:雪灾应急资金、冬令春荒救济资金、雪灾倒房恢复重建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生产救灾资金、雪灾受灾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二)其他专项资金3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资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帮扶资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补助资金。
为了做好2008年财政专项资金上网公开工作,特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供大家讨论:
一、上网公开的财政专项资金填报口径要求:
2008年上网公开的财政专项资金应包括以下三方面:
1、省市网已公开的财政专项资金。省网已公开数据的有15项,其中科室上传区网已公开的有5项:即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4万元)、农村适龄青年婚前体检补助资金、百镇千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取消农业税及特产税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剩余部分及其余10项应按要求上网公开(见表一)。
2、雪灾救灾资金。按省财政厅公开的雪灾救灾资金检查项目的内容进行公开,分批次下拨的救灾资金应按省财政厅文件指定的项目进行合并。
另外雪灾救灾资金中涉及城市低保及农村低保户的补助资金(含两节慰问资金),一并在低保项目资金中公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雪灾救灾资金”字样;雪灾应急资金、冬令春荒救济资金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中公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雪灾应急资金”或“冬令春荒救济资金”字样 ;雪灾倒房重建资金在“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项目中公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雪灾倒房重建资金”字样;
3、2007年度应上网公开而未全部公开的结余资金。主要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另外农村低保、良种补贴及农机购机补贴资金仍有少量结余应一并公开(见表二);
4、由区财政局按月或按季发放,年终与上级财政部门实行单独结算的项目资金。如农村及城市低保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等;
5、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临时通知需上网公开的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若有新增需要公开的其他项目,区政务公开办将及时通知到各单位。
二、上网公开的时间要求:
1、上年未全部公开而结余的部分资金:要求在4月20日前上报资金表,公开办审核后上传并删除法规栏中上年未公开的补充说明内容;
2、雪灾救灾资金:要求在4月25日前上报区级资金分配方案及资金报表,无分配方案的需作出说明并上报说明的电子文档;
3、省市网已公开的及按月按季发放的财政专项资金:要求在5月10日前上报区级资金分配方案及资金报表,按月按季发放的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还应上报乡镇政府签订的合同。
三、上网公开的纪律要求:
1、各部门应分工明确,相互协作。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分工仍然按去年的文件执行,即监督局负责统一组织及协调,业务科室负责资金分配及报表、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管理及技术服务,相互不得推诿;
2、上网公开内容要逐级审核把关。上网公开的资金分配方案应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统一编号后,将文档上传公开办;分配方案与省市下拨资金不符的应及时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未公开项目资金;
3、要按时上报区级资金分配方案及资金报表。对无故不报或迟报的,将交由监察科进行督办并给予通报。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724-2389515 联系人:杨德华 维护:东宝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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