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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1、预算单位用款申请,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国库科下达的用款计划,按类、款、项分资金性质、支出类型填写《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报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2、收付中心资金审核科受理预算单位用款申请,对《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所附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审签章,网上录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传递给资金支付组;
3、收付中心资金支付科根据审核无误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打印《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将支付凭证编号填到《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相对应的支出项目栏;
4、收付中心负责人审核签章后,将《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第三联反馈给申请单位;
5、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划拨资金,向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6、日末由收付中心支付科出纳汇总,并打印《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送国库科签章后与东宝金库和代理银行进行清算。
7、退票和退款处理。因凭证要素填写错误而在支付之前退票的,由收付中心审核核科实原因后通知代理银行办理更正手续;在支付之后发生资金退回财政零余额账户的,由代理银行区分资金性质在当日将资金退回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并通知收付中心。收付中心恢复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
二、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1、国库收付中心负责人根据国库科下达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向东宝金库及代理银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2、代理银行通知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3、预算单位支用资金,在授权支付额度内打印《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加盖预留印签后送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
4、代理银行办理支付,转账或提取现金;
5、日末由收付中心支付科出纳汇总,并打印《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送国库科签章后与东宝金库和代理银行的进行清算;
6、退票和退款处理。因凭证要素填写错误而在支付之前退票的,由预算单位核实原因后通知代理银行办理更正手续;在支付之后发生资金退回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由代理银行区分资金性质在当日将资金退回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并通知预算单位和收付中心。收付中心恢复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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