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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当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办发〔2008〕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今年,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标志政务公开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为推进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财政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推行财政政务公开,不仅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要求,2008年要继续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年终将对各地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2008年“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的分配依据。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自觉克服松懈、厌烦、抵触等情绪,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到财政政务公开与财政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明确当前财政政务公开的重点及要求
2008年财政政务公开的重点是便于群众知情和方便群众办事的财政政务信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方面,“2008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见附件)明确应公开晚血病人补助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等74项资金。与“2007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相比,今年新增13项资金,减少9项资金,更名9项资金。列入“2008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各项专项资金,各地必须按要求上网公开。对2007年度未公开或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资金,也要补充、更新后及时公开。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当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发〔2007〕1号)要求,紧紧围绕“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促事业进步”的目标,切实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公开重点突出、公开渠道畅通、公开信息及时。
三、加强财政政务公开的宣传与服务
各地要继续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坚持抓好查询点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地吸引、方便群众查询。继续做好流动查询服务工作,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特别是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网上诉求回复处理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分类处理,做到政策引用准确、事实清楚、用语谦和,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四、充分利用财政政务公开平台加强财政监督
各地要充分利用网上公开的财政政务、资金分配等信息,加强分析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提高财政监督的时效性。对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财政违规违纪线索,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
五、进一步完善财政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调整充实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保持专班人员和政务公开信息员的相对稳定,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结合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完善财政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和落实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有监督、有考核、有奖惩、收实效。要把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放到财政与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切实做到与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结合、与改进和加强服务相结合,力争实现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效应。
附件: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政务公开 通知
抄 送: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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