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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特作如下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1、接待外来办事同志,服务用语规范,接待热情。实行首问负责制。
2、对项目申报、审批,实行限时制服务。对县级申报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汇总上报工作,对下审批项目在申报条件具备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
3、简化拨款程序,实行资金直达,在拨款手续齐全情况下,项目资金直达项目实施单位,减少中间环节。
4、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虚心接受批评意见,有错必纠。
5、勤政廉政,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拖,为个人谋取利益。
6、爱岗敬业,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串岗,不迟到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实行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经核实存在三次差错的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取消评先进资格。
8、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项目开发建设问题,严肃查处,不护短,不包庇,做到知民情,解民忧,帮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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