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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外单位来办事实行首问制,并做到热情接待,优质服务。
2、对购领财政票据,实行限时制服务。凡符合购领条件的,凭《票据购领证》,确保及时供应,随到随办。
3、认真编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支出,及时按计划、按程序审批拨付。
4、严格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工本费。
5、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下发的文件及收费目录实行收费项目编码。对符合政策的及时办理,无政策依据的不予办理,严禁乱收费。
6、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举报的各种不合理收费行为,积极组织进行检查、核实、查处。
7、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收支两条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8、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实行重点督办,专人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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