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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骨干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对通过省级认定授牌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个扶助资金10万元,对达到国家级认定的企业实行加倍扶持。
二是落实工业园区建设资金。筹资5000万元到1亿元资金,着重抓好东宝工业园建设,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筑巢引凤”,引导民间资本向园区投入,增强园区的“吸附力”。
三是落实科技创新基金。对重大科技贡献和科技进步进行奖励,重点奖励对全区科技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物。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四是落实品牌创建奖励基金。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湖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予以重奖。对新获得农产品“三品”(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东宝区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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