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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4月30日,我市已将31588万元的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为确保2008年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我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做到数据早测算、政策早宣传、任务早落实;农户身份证或户口簿必须做到与户籍管理部门一致;在各乡(镇、街道)财政服务大厅新设立“财政惠农资金管理服务窗口”,负责对补助项目、对象、标准等有关事宜进行登记、审核和调整;全市统一模式、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及时将各项补贴资金迅速分解到村到户,并将“发放清册”相关的电子和纸质表格及时报送金融机构。 在财政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我局要求各地严格做到“六到户”和“六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名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资金分配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擅自改动财政惠农资金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财政惠农资金抵扣任务款项,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惠农资金,不准集体代领财政惠农资金,不准拖延财政惠农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惠农资金发放结束后,我局及时会同市监察局、审计局、农口主管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查惠农资金台帐、报批手续,看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的现象;对资金发放对象进行走访,看有无未按时足额发放资金,并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保证了全市惠农资金发放的准确、足额、及时。 目前,水稻良种补贴、退耕换林、灾后恢复农业种子种苗等补贴资金正在办理发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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