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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种粮大户有关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省财政厅商贸处   2010-01-07 14:24:29   共有 位读者浏览


    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种粮大户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决定对全省2008年以来种植粮食150亩(不含150亩)以上的农户给予奖励,现将农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广大农民和有关人员对公示的情况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反映情况应真实准确并署真名。公示受理部门:省财政厅商贸处,地址:武汉市中北路8号,邮编:430071,受理电话(兼传真):(027)67818613。

湖北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鄂州市鄂城区种粮大户名单

    姓名:徐迎春

    地址:鄂城区杨叶镇杨叶村八组

    粮食种植面积 (亩、不含复种):244亩

    全省其它地区种粮大户请查询:http://yake.wpa.dvbbs.net/g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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