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说明
一、机构编制情况
1、区直机关
机构数:26个
区委组成部门6个:区委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工会、团委、妇联)、区委宣传部(文体广电局)、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区政法委(司法局)。
区政府工作部门14个:政府办、经济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林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教育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人大机关1个。
区政协机关1个。
区政府直属机构2个: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派出机构1个: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发区1个:花湖开发区。
编制数:核定行政编制200个(含10个司法专项编)。
2、政法机关
机构数2个:检察院、法院。
编制数:143个。
3、乡镇机关
机构数:20个
乡镇人民政府10个:新庙镇、沙窝乡、燕矶镇、杨叶镇、花湖镇、汀祖镇、碧石渡镇、泽林镇、杜山镇、长港镇。
乡镇司法所(司法局派出所机构)10个:各乡镇1个。
编制数:核定行政编制330个。
总计:机构数48个
编制数:全区党政群、政法机关行政编制673个。
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机构数:191个。其中:全额拨款176个,差额拨款10个,自收自支5个。
编制数:核定编制4099个,其中全额3619个、差额422个、自收自支58个。
三、财政供养系数控制情况
根据鄂编发[2003]52号精神,鄂城区2011年财政供养系数控制指标1.36%,今年实际供养系数为1.28%,低于控制标准。财政供养系数=编制内供养人员数4073人÷人口基数318000×100%=1.33%。编制数供养人员数=实际人数4400+公安、土地、社保局人员计316-离岗退养人员39-自收自支人员604=4400人。
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情况
鄂城区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全区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公开的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编制和其它各项编制核定总额和分类情况;
2、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预算形式、批准机关及文号、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数、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和实有人数等;
3、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岗位、职务职数、进入单位时间、新进人员渠道等。
根据《鄂城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这次编制政务公开共涉及239个单位。其中:全区党政群等机关48个,核定行政编制673名,在编在职600人。事业单位191个,核定编制4099名,其中全额3142名,差额422名,自收自支58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3156人。行政机关机构及人员上网公开率均达到100%。事业单位机构上网公开率100%,事业单位人员上网公开率91.39%。
五、情况说明
1、根据《省编委督查室关于抓紧做好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督办函》(鄂编督[2011]17号)要求,从7月份开始,我区对超编的123名人员全部进行了消化。其中:自然减员16名,分流到事业单位工作29人,通过竞争上岗方式补充到区直空编缺员部门工作25人,通过买断工龄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后自谋职业53人。
2、区法院公开总人数71人,其中使自行政编制数63个,另8人是根据鄂州编办文[2008]104号文件确定的政法待编人员。
3、目前区直党政群系统共空缺行政编制28名。
鄂州市鄂城区2011年机构编制总体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