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维护农村政策严肃性
记者 刘自贤 通讯员 周泽春
近日,由通山县检察院侦结并提起公诉的袁某、阮某贪污案在该县法院公开庭审。
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间,袁某、阮某利用任村主任和村委员兼报账员职务之便,6次将扶贫办、核电办、移民局下拨给本村的扶贫、救灾、征地补偿资金等,折合人民币共计5.4万余元两人私分。另外,袁某虚报工程领款单将8950元据为己有。通过法庭审查,法院采纳了起诉书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一审当庭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和2年。
国家对农村资金投入逐年加大,在改变农村面貌,给农民带来极大实惠的同时,也给一些心术不正的农村基层干部以可乘之机。
我省检察机关对涉农腐败果断“亮剑”,全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粮食直补金岂能冒领
枣阳市环城财政所农税专管员孔令忠,2007年以来,在分管侯井村农户国家粮食补助金统计发放工作期间,虚构粮食直补种植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助金5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他的作案手法就是虚报、虚列、冒领。首先,他在两个村上报财政所的报表后面各虚加5户种植面积,再在粮食种植面积的公示环节,只将两个村实际种植面积表上墙公示,虚加部分则被其用刀子裁减下来;尔后他不公示这10个虚列的农户,从市财政领取到他们的“一折通”也秘而不宣,对储蓄所营业员撒谎说,他们本人在外地打工,只有身份证复印件,让储蓄所营业员信以为真,将这10户“一折通”粮食直补款全部取走。
检察官可不是吃素的,他们从农户的取款账据入手,发现孔令忠代替农户支取现金时是一次性全额取出,最终锁定了他。
同发案单位的武安学在分管赵集村农户国家粮食补助金统计发放工作期间,于2007年至2008年伙同该村村支部书记高志元及农经站站长杨世学,虚构粮食直补种植面积1167.48亩,7个农户种植,虚报金额为49997元,套取补助金3人私分。另外,他还单独虚报种植面积626.45亩,6个农户种植,虚报金额为27127元。刘艾东则利用其负责鲍庄村、土埔村、柿子园村、崔庄村粮食直补之机,分别以这4个村支部书记、主任之妻的名字,虚报水稻、小麦种植面积,贪污40183元。
据了解,枣阳市查处的5起粮食直补领域贪污犯罪窝案、串案,7人全部被判有罪。
不让征地补偿款变成“私房钱”
2009年3月初,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启动了“护农”专项行动,该行动共查办了12名村官,追回土地补偿等款项200余万元。
2009年2月中旬,纪委将大集街塔尔山村村支部书记张红兵、村主任赵为华涉嫌贪污的线索移交给该院。经详细调查该村账目,反贪干警发现:有少量坡地、滩涂地的占用补偿款是直接由开发商支付的。
这些地块不在征用的耕地之列,补偿款也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划拨,容易滋生腐败。检察机关以此为突破口,深入调查追踪,一起村干部联手侵吞土地补偿款的窝案很快浮出水面。
2005年8月,武汉某公司大洋彼岸二期工程需占用塔尔山村集体所有的一块滩涂地,张红兵安排赵为华具体负责此事的协调工作。赵为华找到工程项目部,双方私下达成了补偿30万元的协议。同年8月至2006年1月,该公司按照两名村官的要求,先后两次将30万元汇到赵为华个人开办的工程队账户上,赵为华又依照张红兵的安排,以建筑劳务费的名义,出具工程队的收据交给该公司入账。事后,张、赵二人将其中的22万元侵吞。
为中饱私囊,包括张红兵、赵为华在内的5名塔尔山村“两委”成员,以解决村干部“福利”为由,擅自决定用土地补偿款在保险公司购买一款理财险。该险种可按保额领取保险金,还可享受分红。5名村官以此种方式将13万余元补偿款予以侵吞。
检察机关查明,从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5名村官采取暗箱操作、虚报冒领、购买保险等手段,共侵吞土地补偿款50余万元,挪用10余万元。
一方面严肃查处案件,另一方面促进村务工作、维护农民权益,该院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将挪用款项发还给农民,随后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塔尔山村完善民主监督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其他村官现场听庭,引发强烈反响。
维护退耕还林政策严肃性
2008年,郧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得悉该县林科所在乡镇承包林场实施退耕还林,领取钱粮补助,用以解决办公经费不足和职工福利待遇。
林科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所承包林场从事经营活动,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显然不太正常。经查,林科所从2004至2007年连续4年验收退耕还林合格面积2899亩,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66.7万元。检察院顺藤摸瓜,对全县20多个林业基层单位进行了解,发现都有类似行为。
原来,该县林业局副局长兼县退耕办副主任吴某某、植树造林股负责人涂某某,明知下级单位和部分乡镇林业站实施的部分退耕还林项目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例》有关规定,在技术人员把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违规验收为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兑现合格面积呈报后,制作兑现文件予以审签呈报,致使这些林业单位套取原粮补助1.2万公斤、现金补助296.3万元。他们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给国家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损害了退耕还林政策的严肃性,郧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其有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介绍,200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新农村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0件397人;2008年至2009年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1144人。所办理的案件,涉及农田水利、电网及饮水改造、村村通公路、义务教育、合作医疗、村庄整治、移民安置、土地征用、退耕还林、扶贫开发、支农资金管理、乡镇建设等领域。通过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预防,为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实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