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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湖镇财政所精心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花湖镇财政所切实将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农民“无钱看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关心民疾民心工程来抓,以“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为根本出发点,精心组织,完善制度,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推进。
一、加大投入,抓好民心工程。2009年,该镇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医疗卫生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农民群众受益更多,监督管理制度更严,报销手续更简便快捷的运行程序,以此消除农民群众的种种疑虑和担心,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镇于2008年拨付镇卫生院10万元资金作为新农合补贴备用金,并于2008年5月1日起,对参合农民在本镇住院治疗费用50元以上部分的15%实行政府补贴。截止2009年5月底,全镇住院人数643人,总住院金额70.76万元,市合管办补贴85%金额52.36万元;花湖镇15%补贴10.13万元。
二、加强监管,农合工作上台阶。该镇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着市合管办与镇卫生院财务结算手续不及时和镇卫生院将新农合备用金挪作他用的现象。花湖镇财政所及时开展了资金跟踪问效检查,改变资金拨付方式,一次性拨付卫生院新农合备用金1.5万元,并按月据实结算;同时,该镇财政所要求镇卫生院将市合管办85%的补贴盖章纸质报销报告单每月报财政所备案,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看到发生在身边的补偿实例,参合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体会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优越性,从而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加、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参合群众的众口相传,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得人心,为该镇以后年度新农合基金征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花湖镇财政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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