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尊敬的早中稻种植农户: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农业厅、监察厅联合下发的《湖北省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了确保早中稻良种补贴资金(早稻10元/亩,中稻15元/亩)及时足额发放给各种植农户,市财政局已将2008年早中稻良种补贴资金在市邮政储汇局进行批量上折处理,请享受补贴的农户在本月30日之前到就近邮政储蓄网点上折领款。
鄂州市财政局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