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2007.06)
一、机构设置
(一)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1、区直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1)区委机构6个: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
(2)政府机构21家
政府工作部门14个:办公室、经发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劳局、建设局、水利局、农林局、卫生局、计生局、审计局
政府直属机构2个:统计局、安监局
派出机构5个(梁子湖区司法局派出):太和镇司法所、东沟镇司法所、涂家垴镇司法所、沼山镇司法所、梁子岛司法所
(3)群团机构3个:工会、团委、妇联
(4)人大机关1个
(5)政协机关1个
(6)法院1个
(7)检察院1个
(8)梁子岛生态旅游区1个
2、乡镇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全区4个乡镇:太和镇、东沟镇、涂家垴镇、沼山镇
每个乡镇机关设3个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区直事业机构24家:物价检查所、教学研究室、梁子湖高中、国库收付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环卫所、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城管规划执法大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行业劳动安全监察站、马龙狮子口水库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就业管理局、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文化馆。林业站2家,水利站5家。
2、乡镇事业机构91家。其中财政所5家,中小学校79家,卫生院7家(未定编到人):涂家垴镇卫生院、公友卫生院、太和卫生院、沼山卫生院、东沟卫生院、长岭卫生院、梁子卫生院。
二、编制情况
(一)区直党政群机关(含梁子岛、法院、检察院)
1、核定编制。区直机关核定各类编制共304名,其中行政编制137名,休干编制12名,政法专项编制59名,政法地方编制11名,事业编制73名,工勤编制12名。
2、 实有人员。实有人员321名,已定编人员281人,其中占行政编制135名,占休干编制4名,占政法专项编制56名,占政法地方编制11名,占事业编制人员66名,占工勤编制人员9名;待编人员3名,财政供养人员2名,离岗退养人员35名。
(二)乡镇机关
1、核定编制。名类编制共156名,其中行政编制126名,过渡编制30名(另,财政供养12名)。
2、实有人数。实有人员191名,定编150名,其中占行政编制121名,占过渡编制29名;财政供养人员12名,待编人员3名,离岗退养人员26名。
(三)事业单位
1、区直事业单位。核定各类编制100名,其中事业编制53名,自收自支编制47名。
有5家单位定编到人,定编12人,占事业编制人员12名。实有在岗人员23名。另梁子湖高中在职在岗52人。
3、乡镇事业单位。教育财政核定全额拔款事业编制1660名,已确定到人1342名。卫生院实有在职在岗人员383名。
三、机构编制人员网上公开情况
(一)机构。应上网单位146家,其中行政机构39家,即区直党政群单位35家,乡镇4家。事业单位115家。已全部上网。
(二)人员编制。全区共公开核定各级各类人员编制2220名,其中:区镇党政群机构460名(含工勤编制14名),事业单位编制1760名。公开机构在职人员2217人,其中:党政群机构512人,事业单位1725人(含未定编到人的12家区直事业单位和7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梁子湖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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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实际情况 |
公开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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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机构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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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4 |
2220 |
2312 |
154 |
2220 |
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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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 |
35 |
304 |
行政 |
208 |
321 |
35 |
304 |
行政 |
208 |
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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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96 |
其它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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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机构 |
24 |
100 |
75 |
24 |
10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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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所属事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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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 |
4 |
156 |
191 |
4 |
156 |
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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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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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机构 |
91 |
1660 |
1725 |
91 |
1660 |
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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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办事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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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