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梁子湖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2007.06)
 
一、机构设置
 (一)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1、区直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1)区委机构6个: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
(2)政府机构21家
    政府工作部门14个:办公室、经发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劳局、建设局、水利局、农林局、卫生局、计生局、审计局
政府直属机构2个:统计局、安监局
派出机构5个(梁子湖区司法局派出):太和镇司法所、东沟镇司法所、涂家垴镇司法所、沼山镇司法所、梁子岛司法所
(3)群团机构3个:工会、团委、妇联
(4)人大机关1个
(5)政协机关1个
(6)法院1个
(7)检察院1个
(8)梁子岛生态旅游区1个   
2、乡镇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全区4个乡镇:太和镇、东沟镇、涂家垴镇、沼山镇
每个乡镇机关设3个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区直事业机构24家:物价检查所、教学研究室、梁子湖高中、国库收付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环卫所、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城管规划执法大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行业劳动安全监察站、马龙狮子口水库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就业管理局、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文化馆。林业站2家,水利站5家。
2、乡镇事业机构91家。其中财政所5家,中小学校79家,卫生院7家(未定编到人):涂家垴镇卫生院、公友卫生院、太和卫生院、沼山卫生院、东沟卫生院、长岭卫生院、梁子卫生院。
 
 
二、编制情况
 (一)区直党政群机关(含梁子岛、法院、检察院)
1、核定编制。区直机关核定各类编制共304名,其中行政编制137名,休干编制12名,政法专项编制59名,政法地方编制11名,事业编制73名,工勤编制12名。
 2、 实有人员。实有人员321名,已定编人员281人,其中占行政编制135名,占休干编制4名,占政法专项编制56名,占政法地方编制11名,占事业编制人员66名,占工勤编制人员9名;待编人员3名,财政供养人员2名,离岗退养人员35名。
(二)乡镇机关
1、核定编制。名类编制共156名,其中行政编制126名,过渡编制30名(另,财政供养12名)。
2、实有人数。实有人员191名,定编150名,其中占行政编制121名,占过渡编制29名;财政供养人员12名,待编人员3名,离岗退养人员26名。
(三)事业单位
1、区直事业单位。核定各类编制100名,其中事业编制53名,自收自支编制47名。
有5家单位定编到人,定编12人,占事业编制人员12名。实有在岗人员23名。另梁子湖高中在职在岗52人。
3、乡镇事业单位。教育财政核定全额拔款事业编制1660名,已确定到人1342名。卫生院实有在职在岗人员383名。
 
三、机构编制人员网上公开情况
(一)机构。应上网单位146家,其中行政机构39家,即区直党政群单位35家,乡镇4家。事业单位115家。已全部上网。
(二)人员编制。全区共公开核定各级各类人员编制2220名,其中:区镇党政群机构460名(含工勤编制14名),事业单位编制1760名。公开机构在职人员2217人,其中:党政群机构512人,事业单位1725人(含未定编到人的12家区直事业单位和7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梁子湖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表
 
项目
实际情况
公开情况
备注
机构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机构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合计
154
2220
2312
154
2220
2312
 
区直机关
35
304
行政
208
321
35
304
行政
208
321
 
其它
96
其它
96
直属事业机构
24
100
75
24
100
75
 
部门所属事业机构
 
 
 
 
 
 
 
乡镇机关
4
156
191
4
156
191
 
街办机关
 
 
 
 
 
 
 
乡镇事业机构
91
1660
1725
91
1660
1725
 
街办事业机构
 
 
 
 
 
 
 
 
梁子湖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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