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调整部分食品、药品、棉花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决定对6类共26个税目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主要包括:

食品方面,从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将冻猪肉进口税率由目前的12%降低至6%,将鳕鱼、开心果、婴幼儿食品以及乳清和酵母等共9个税目商品的进口税率由目前的6%-25%降低至2%-10%。

植物油方面,从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将椰子油和橄榄油进口税率分别由目前的10%、9%降低至5%。

饲料方面,从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将豆粕、花生粕等饲料进口税率由目前的5%降低至2%。

药品方面,从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将部分血液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共4个税目产品的进口税率由目前的3%降低至0%。

 棉花方面,从2008年6月5日至10月5日,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临时滑准税政策,将进口价格较高的高品质棉花适用的从量税从570元/吨降低至357元/吨,相当于将棉花滑准税由5%-40%降至3%-40%,并从10月6日起恢复目前的滑准税。

 此外,通知还对“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的大理石及石灰华”执行0%的进口暂定税率;对税目38249099项下适用进口暂定税率的电极浆料的产品范围作适当调整;对广播级磁带录像机进口暂定税率作适当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是延续以往的宏观调控政策,通过降低一些国内生产相对不多产品的进口关税,如婴幼儿食品、橄榄油等食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刺激国内增加消费;下调部分血液白蛋白和人用疫苗的进口关税则可以更好满足目前抗震救灾中对这些医药物资的需求;此外,在今年国内新棉上市之前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临时滑准税政策,也是为了在棉花供应青黄不接季节满足国内市场对棉花的需求。(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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