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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为网上答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国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均可参赛。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管理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的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人员等。
二、网上答题时间。2007年8月1日至9月10日
三、答题网站。
第一赛程网上答题的网址为:www.mof-contest.com。
也可登录财政部公布的下列网站: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www.kjzgks.com)。
四、上网答题方式。参赛人员进入财政部公布的答题网址,点击“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栏目,先注册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身年月、身份证号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无证人员不填)、最高学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所在地址等。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激励政策。
(一)第一赛程网上答题全国设立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10000人。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的,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二)凡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我省均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三)凡参加全国网上答题获得一、二等奖的会计人员,我省视为完成一个登记周期(两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在校会计类大、中专学生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成绩合格人员,在报名参加2008年湖北省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可以免考《会计基础》科目。
(五)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参加网上答题和作为参赛队员的在校学生,视同参加社会实践,按相关规定记入学分。
六、继续教育学时记录办法。参加网上答题合格的会计人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填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备案表》,按属地原则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记录;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到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记录。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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