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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举报“吃空饷”人员有奖


 
  近日,宜城市通过文件、政府网站、电视台等渠道,大力宣传举报“吃空饷”人员奖励制度,这是该市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和财政纪律,强化机构编制与财政供养人员监管,调动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进行监督的重要举措。
  我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和电话形式举报以下10种“吃空饷”人员:⑴单位私自允许干部职工外出谋职、经商办企业或未经批准长期在外进修学习的;⑵人员调出、辞职、辞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不按规定到编制部门核减编制,继续领取工资的(包括人员工资由单位占用的);⑶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的;⑷工作人员退休后既领取养老金又领取工资的;⑸因病休假,但超过规定时间仍未按规定执行病休工资待遇的;⑹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⑺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贴的;⑻不符合遗属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后又不符合有关规定,但领取遗属困难补助的;⑼已调离原单位,但工资关系不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⑽其它形式“吃空饷”的。
  对群众举报的各类“吃空饷”人员一经查实的,该市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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