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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枣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既是市委工作部门,也是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机构序列。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研究提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镇、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之间的职能配置及职责分工。 4、审核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股级以上领导干部职数;审核各镇、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党政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股级以上领导干部职数。 5、拟订全市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6、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制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市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管理形式等事项;指导、管理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7、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包括引进、安置、招录、聘用、系统间或系统内调配等)的事前编制审核和增人方案审核工作。 8、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报告市编委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9、负责管理和协调赋予行业管理职能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干部的培训工作。 (枣办文[2002]66号、枣发[200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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