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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政府2008年粮食补贴政策告农民一封公开信
农民朋友们:
为了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促进粮食生产,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 2008年我市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粮食农资综合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两补”)。具体补贴政策是:
1、补贴依据和标准:2008年的“粮食两补”是按2007年核实农户种植小麦、水稻、玉米三种作物面积和省核定资金规模进行测算,全市统一粮食直补标准为12.9元/亩、综合直补标准为28.9元/亩。
2、补贴兑付时间:“粮食两补”于4月15日以前一次性发放到农户。
3、补贴兑付方式:兑付方法是继续实行“一折通”发放,市财政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各地信用社后, 补贴资金就通过信用社网络已经自动存入各家各户的户头上,农户在《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代收付业务转账花名册》上签字确收。2008年不再发放《枣阳市惠农补贴通知单》,取款时持“一折通”、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随时到信用社储蓄点核查和领取现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集中代领转付,不得抵扣任何款项,也不得推迟兑付。凡没有出具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粮食两补”资金的,信用社拒付。农户应妥善保管好存折,不要随意交给他人,以后年度的“粮食两补”将继续使用此存折发放。如果存折丢失的,可以凭有效证件重新办理。信用社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4、核实2008年种植面积:2008年9月底前,乡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对农户2008年种植小麦、水稻和玉米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并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农户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认真核对粮食种植面积,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核查更正,并在《粮食补贴面积分户登记表》上签字认可,作为2009年“粮食两补”的依据。
5、补贴政策在公开信上详细说明,此信和《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代收付业务转账花名册》由财政干部发放、核对到户,并由农户签字认可。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抓住党的惠农政策机遇,抓好粮食生产,共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并欢迎对粮补工作进行监督,咨询举报电话:枣阳市粮食直补办公室6313502、枣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电话6322914。对于存在问题也可属地反映(各地咨询举报电话号码附后)。
枣阳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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