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政务公开新闻
|
财政政务信息
|
编制政务信息
|
财政专项资金
|
人员编制情况
|
公告通知
|
枣阳市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地(县)标兵”称号
12月2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汪厚安从北京载誉归来。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枣阳市被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地(县)标兵”称号。这是我市继2004年、2006年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枣阳市是农业大市,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工作。通过狠抓惠农政策落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开展标准化生产、促进粮食生产安全,发展订单农业、推进产业化经营等措施,2004年以来,全市常年粮食复种面积200万亩以上,年均粮食总产量达17.81亿斤,并且实现连续四年增产。2007年,全市粮食复种面积229.56万亩,比2006年增加8.55万亩,粮食总产量21.17亿斤,同比增3.44亿斤,增长19.4%;全年粮食商品量16.09亿斤,商品率76%,全市依靠粮食生产促进农民人均增收327元,占农民人均增收的60%。
联系电话:07106331133 联系地址:枣阳市书院街102号
枣阳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