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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政府采购严把“五关”资金节约率达10.4%
今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扩大规模、理顺机制、促进规范、发挥功能”四项目标,强化制度建设,规范采购程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年共开展集中采购活动61次,比上年33次增加28次,及时足额地完成了政府集中采购任务,资金节约率达10.4%。
一是严把标书制作关。详细了解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在加强市场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拟定各类招标文书,同时专人严格审查,确保招标文件不出现歧视性条款或指定品牌,做到标书发出前有采购单位审定,方可发出。
二是严把信息发布关。询价采购时对有相关业务经营的所有入库供应商均发出采购通知和信息,公开招标按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变更、中标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三是严把评标办法制作关。对评标办法坚持实事求是,不超越招标文件要求;坚持客观公正,不搞有倾向性的条款。并确保在开标前一天由采购单位审定后保密至开标和评审会上公布。
四是把好供应商资格审查关。一方面不人为设置不合理条件,不拒绝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另一方面配合检察机关,严格供应商的廉政准入。今年在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中,均到检察机关查验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无行贿犯罪纪录,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五是严把开标评标现场关。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组织开标评标,不干预或诱导评委评标,由评委自主独立评标,确保招标工作规范、公正、透明,让中标者高兴,未中标者服气,使采购人和供应商真切感受到“阳光作业”所带来的效益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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