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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保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先请假。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股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

  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

  五、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六、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七、同志之间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八、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机关、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

  九、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

  十、办公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争做文明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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