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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信访工作联系制度


 
保康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
信访工作联系制度
 
       政务公开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要充分利各类信息资源,加强与信访局及其他部门的联系,建立信访工作联系制度,认真做好涉及信访及其他部门的咨询、投诉、答复移交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认真做好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提出意见和问题的受理工作。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网络管理员要本着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做好网上巡察,每天至少一次在网上查看或接收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发现群众提出的意见或问题要及时进行分类登记整理,对不属于财政与编制职责范围内的意见或问题,要及时提出移交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及时主动做好涉及信访局或相关部门的咨询、投诉移交工作。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分管领导审批意见,草拟正式移交文件,移交文件必须将有关事项、办理期限截明,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批示后移送信访局或相关部门办理。
    三、真实准确、及时做好网上群众咨询、建议、投诉的答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向群众答复或说明该问题的转交处理情况或直接指明该问题的管理部门及有关建议。
    五、认真做好受理、移交、答复等有关材料的归档。在移交答复工作全部结束后,管理员将上网资料及领导批示整理、编号交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归档,以便备查。
    六、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信访局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通过互联网或信访部门的咨询、建议、投诉问题的审核处理工作。对涉及财政政策法规、专项资金分配、人员编制等方面落实不到位引发的信访问题,要认真与各部门配合,做好相关事项的协调、督办、答复工作。
 
 
    
保康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康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投诉电话:0710-5812382 技术保障电话:0710-5812382
电子邮件:bklq@tom.com 联系人:梁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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