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南 漳 县 机 构 编 制 概 况
南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全县共有行政机构59个(党政群、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派出机构),其中:党委设工作部门7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政府设工作部门22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2个;人大、政协、法院及检察院和群团工作机构13个;镇机关10个;派出机构1个。
    全县共有事业机构386个,其中:全额拨款机构208个,差额拨款机构90个,自收自支机构88个。其中党委政府直属事业机构34个,派出事业机构1个,乡镇事业机构11个,部门所属事业机构340个。
  
  
  二、编制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总额为12538名。其中,行政单位核定编制1858名,行政编制1699名(含政法专项编制590名),使用事业编制96名,工勤编制63名。
   事业机构编制总额为10680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568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377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1181名。
 
  三、人员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共计13457人。行政机关实有1878人,其中县直机关1461人,镇机关417人(含离岗退养51人)。
    事业单位实有人员11579人,其中直属事业单位438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0766人,乡镇事业机构375人。 
 
  四、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编制政务公开的要求,我们及时对机构编制政务信息进行更新。今年,我们共上网公开编制政务信息30多条,其中,机构编制管理6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5条,动态信息15条,办事指南4条。
 
  五、网上咨询投诉答复处理情况
    我们共收到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16件,对属于业务范围的,及时给与答复;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我们尽可能的向有关部门反映了解情况,并给与合理的答复;答复引用的政策准确,用语合理,全部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回复率为100%。
 
  六、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全县59个行政机关、35个直属事业机构和11个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达100%,明确了在编人员和超编人员,确定了在编人员的编制类型。
全县340个部门所属事业机构中,有242个单位已落实实名制,实名制率达71%。
 
  七、财政供养系数目标控制情况
    按编制部门统计口径,全县财政供养人员11378人(不含离退休人员),总人口596029人(含清河管理区12112人),财政供养系数为1.91%。
 
 
 
                                          200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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