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现行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范围以及政府性基金项目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现行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和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范围以及
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

(南政发[2005]23号)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中央和省财政、物价等部门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范围,国家对基金征收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对全县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范围、政府性基金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和重新认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范围以及政府性基金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这次公布的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政府性基金开展各项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是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严禁超过规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行政许可或变相许可,严禁该许可而未许可或超过规定的权限进行许可,凡是未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后除上级政府明文要求增加外,不得再进行审批。各收费单位一切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新公布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执行,严禁超过范围、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超过规定的标准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杜绝乱收费行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明纪律,从严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视其情节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二、自觉接受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将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的依据、标准、收费范围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该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该降低的收费标准坚决降低,该执行下限收费标准的坚决执行下限收费标准。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办事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便民利民、便商利商和廉洁高效的原则,制定操作规程,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方便群众和服务对象,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教育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执收行为,不仅是减轻农民、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负担,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树立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要求他们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执法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保证。

  附:
  一、《南漳县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汇编》
  二、《南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汇编》(略)
  三、《南漳县继续实施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略)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一:南漳县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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